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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会信报 14年第89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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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预算法》修正案之后,10月8日,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,根据新修订的《预算法》,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,涉及预算编制尧执行尧公开和监督等各个方面,标志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“先行军”——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实质操作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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