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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经济周刊 09年第34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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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推行的农村户用沼气工程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铺开,被国家环保部列为“解决农村面临污染的核心技术”;被国家农业部列为“新农村再生清洁能源”;被中央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列为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技术”。兴建一座沼气池,政府给予五分之四的补贴,对于直接受益者的农民群众来说,不能不说是一项惠民工程。但据黑龙江质监部门向《中国经济周刊》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,在黑龙江的很多村庄,已建好的农村户用沼气工程,其报废率超过90%;农民群众对这一工程避之惟恐不及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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