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oading

瞭望东方周刊 16年第20期


点击看大图

“租房新政”提出,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,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,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,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;同时,推进公租房货币化,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;还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,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,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;最后是要强化监管,推行统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,规范中介服务,稳定租赁关系,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。

本期文章列表
返回首页 瞭望东方周刊